蒙古族不论男女老少都爱唱歌,他们尊崇唱歌和善于唱歌的人。蒙古族民歌主要分为两大类:礼仪歌和牧歌。礼仪歌用于婚宴等喜庆场合,以歌唱纯真的爱情、歌唱英雄、歌唱夺标的赛马骑手为主要内容。牧歌多在放牧和搬迁时唱,内容以赞美家乡,状物抒情者居多。蒙古族民歌节奏自由,装饰音多而细腻,并具有较强的朗诵性。其燎亮、悠长、亲切的曲调,沁人心脾。牧歌的歌词既擅于抒情,又注重写景,情景交融,表现人和大自然的和谐关系。牧歌的节奏一般是悠长、徐缓、自由,多采用“密—疏—更密—疏”的节奏。一般情况下,牧歌的上行乐句节奏是悠长徐缓的;下行乐句则往往采用活跃跳荡的三连音节奏,形成绚丽的华彩乐句。
蒙古族民歌以声音宏大雄厉,曲调高亢悠扬而闻名。其内容非常丰富,有描写爱情和娶亲嫁女的,有赞颂马、草原、山川、河流的,也有歌颂草原英雄人物的等等,这些民歌生动地反映蒙古社会的风土人情。
蒙古民歌从音乐特点来讲,大致分为“长调”和“短调”两大类。
1.长调民歌。长调民歌是反映蒙古族游牧生活的牧歌式体裁,有较长大的篇幅,节奏自由,气息宽广,情感深沉,并有独特而细腻的颤音装饰。长调民歌用蒙古语歌唱,其节奏舒缓自由,字少腔长,且因地区不同而风格各异。锡林郭勒草原的长调民歌,声音嘹亮悠长,流行有《小黄马》、《走马》等。呼伦贝尔草原的长调民歌则热情奔放,有《辽阔草原》、《盗马姑娘》等。阿拉善地区的民歌节奏缓慢,流行有《富饶辽阔的阿拉善》、《辞行》等。科尔沁草原的民歌以抒情为主,流行的有《思乡曲》、《威风矫健的马》等。昭乌达草原民歌流行的有《翠玲》、《孟阳》等。长调民歌在一些长音的演唱上,可以根据演唱者的情绪自由延长,从旋律风格及唱腔上具有辽阔、豪爽、粗犷的草原民歌特色。长调民歌的衬词均以“嗒咿”、“咿哟”、“咿哟”等。高音的衬词一般为开口音或半开口音;中音的衬词较灵活,结尾处的衬词一般是半开口音或闭口音。
在60年代风靡一时的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的《赞歌》,以及艺术魅力至今不衰的《走上这高高的兴安岭》等歌曲,即是以长调民歌力基础所创作的。
2.短调民歌。与长调民歌明显不同的是,短调民歌篇幅较短小,曲调紧凑,节奏整齐、鲜明,音域相对窄一些。短调一般是两行,有韵的两句式或四句式,节拍比较固定。歌词简单,但不呆板,其特点在音韵上广泛运用叠字。短调民歌主要流行于蒙汉杂居的半农半牧区。往往是即兴歌唱,灵活性很强。流行的有《锡巴喇嘛》、《成吉思汗的两匹青马》、《美酒醇如香蜜》、《拉骆驼的哥哥十二属相》等。短调民歌流行在沃野千里的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及自治区其他农业和半农半牧区的民歌,都是短调民歌。短调民歌也叫爬山调,山曲儿,多用汉语演唱。所以,不仅内蒙古西部地区的蒙古人喜欢唱,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人也喜欢唱这种山曲儿。 在蒙古族民歌中,有很多长篇叙事的歌,如著名的《嘎达梅林》,它叙述了英雄嘎达为了蒙古人民的牧场,为了牧人的生存,同达尔罕王和反动军阀张作霖斗争的故事。
在我国民族民间艺术宝库中,蒙古族民歌以其丰富的内容、独特的草原风格大放异彩,深受人们的欢迎和喜爱,很多艺术家在草原的歌海里采风,使蒙古族民歌得到进一步的整理、保护、传播。
蒙古族是一个酷爱音乐的能歌善舞的民族。素有“音乐民族”、“诗歌民族”之称。蒙古民歌具有民族声乐的独有风格,不论高吭嘹亮,还是低吟回荡,都充分表现了蒙古族人民质朴、爽朗、热情、豪放的性格。蒙古民歌洋洋洒洒,浩如烟海,其品位之高,数量之巨,令世人叹为观止。蒙古族音乐既有全民族的共同风格,又有各个地区的独特风格,堪称绚丽多姿,异彩纷呈。蒙古族民歌主要有狩猎歌、牧歌、赞歌、思乡曲、礼俗歌、短歌、叙事歌、摇儿歌和儿歌等。
猎歌:来源于原始狩猎歌舞,内容大多直接模拟古代猎人们的劳动生活或模仿各种飞禽走兽的动作神态,有时是寓言性的动物叙事歌。代表作有呼伦贝尔盟的民歌《小白兔》、《三百六十只黄羊》等。
牧歌:牧歌以歌唱草原、赞美骏马、赞美生活,充满对自由幸福的向往和追求为其主要内容。牧歌的歌词既善于抒情,又注重写景,情景交融,表现人和大自然的和谐关系。草原牧歌这一独特民歌体裁及其风格的形成,对蒙古族民歌的各个领域颂歌、宴歌、思乡曲、婚礼歌、情歌乃至器乐曲,均产生了巨大影响。所谓蒙古族音乐的草原风格就是指牧歌风格。牧歌的曲调高亢、嘹亮、宽阔、舒展。节奏悠长、多采用密—疏—更密—疏的节奏。一般情况下,牧歌的上行乐句节奏是悠长徐缓的,而下行乐句则往往采用活跃跳荡的三连音节奏,形成绚丽的华彩乐句。
赞歌:其内容主要是歌颂蒙古族历史上著名的英雄人物,赞美家乡的山川湖泊等。多在那达慕大会或其它集会、庆典等特定场合演唱。如《成吉思汗颂歌》、《辽阔清秀的故乡》、《西辽河颂》等。赞歌的曲调简洁有力,节奏规整鲜明,较少华彩性装饰音。旋律的起伏不如草原牧歌大。演唱形式有独唱、齐唱、重唱与合唱。有些古老的赞歌,还有简单的和声。这样的民间合唱蒙古人称之为“潮尔”,由两名男歌手演唱,男低音唱出粗犷的固定低音,男高音则演唱悠长的曲调。
思乡曲:在蒙古族民歌中极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在蒙古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蒙古族享有盛誉的《母子歌》、《阿莱钦伯之歌》等,便是宽阔台汗时期的思乡曲。思乡曲的内容有两类,一类是武士思乡曲,即指从军出征,在外作战的蒙古武士们所唱的怀念故乡的歌曲。如锡林郭勒盟民歌《旷野中的莲松树》。另一种是妇女思乡曲,即远嫁他乡的青年女子所唱的思念故乡亲人之歌。如科尔沁民歌《诺恩吉亚》等。思乡曲的艺术性较高,曲调优美流畅,节奏舒展,结构严谨,调式运用丰富而大胆,转调离调手法很多。
礼俗歌:是在特定场合演唱,带有生活风俗性、实用性的民歌,如宴歌、婚礼歌、安魂曲等。宴歌主要演唱于节日集会、招待宾客的饮宴场合。婚礼歌在婚庆上演唱,曲调热烈、欢快。这类歌曲数量大,难度高,风格多样,主人们愿意聘请那些有名望的歌手在结婚仪式上演唱。安魂曲是在举行葬礼时演唱。曲调悲切哀婉,庄重肃穆。多为齐唱或合唱。摔跤歌是在那达慕大会上举行摔跤比赛时演唱。每当双方摔跤手跳跃出场时,由男高音歌手领唱,其余人以固定低音式的和声予以伴唱。
短歌:也称短调民歌,是最早发展起来的一种民歌体裁。主要在东部蒙古族中盛行。爱情歌曲在短调民歌中占有极大的比重。如《森吉德玛》、《达古拉》、《小情人》等,深刻地反映了蒙古族男女青年追求自由、幸福的美好愿望。其次,反映蒙古族人民反抗侵略,揭露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行径,以及在革命斗争中产生的革命民歌,如《独贵龙》、《引狼入室的李鸿章》、《反日歌》等,都是这类短歌的代表作。
叙事歌:叙事歌的曲调简短,结构方整,带有浓厚的说唱性。其演唱形式均为自拉自唱,用四胡或马头琴等乐器伴奏。演唱者也可以根据情节、刻划人物的需要,随时插入评述性的对白。产生和发展于内蒙古东部农业地区。反映的题材主要有歌颂人民起义斗争和英雄人物的,如《嘎达梅林》、《英雄陶克图之歌》等。表现爱情悲剧故事的,如《诺丽格尔玛》、《达那巴拉》等。反对宗教束缚,向往世俗生活的,如《东克尔大喇嘛》、《宝音贺西格大喇嘛》等。
好来宝:又称“好力宝”。蒙古族传统的说唱艺术,从口头文学发展而成。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相传已有 700多年的历史。多在节日、婚礼和喜庆场合演唱。“好力宝”是蒙古语音译,是“联结”的意思。有固定的曲调,演唱形式有单人、双人和多人,但以单人演唱为多。内容一般有思乡、赞马、民间传说、改编的古典章回小说外,还有即景生情,随兴口编的。既可叙事、又可抒情,有赞颂,也有讽刺。曲目长篇短篇均有。唱词为四句为一节,押头韵。或四句一押韵,或两句一押韵,也有几十句唱词一韵到底的情形。伴奏乐器多为马头琴、四胡。曲调豪放、淳朴,有较多的朗诵成分,具有浓厚的草原风味。著名演唱曲目有《燕丹公主》、《富饶的查干湖》、《还是当艺人好》等等之外,还有汉族的历史故事如《王昭君的故事》、《水浒传》和《三国演义》。
蒙古人自古以来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蒙古人用自己的智慧和艺术天才创造了丰富而宝贵的音乐财富,留给后人们,至今还是灿烂发光。
蒙古族音乐与游牧生活相联系的民歌和说唱为主。有传统的古老圣歌、赞歌、宴歌以及许多反映牧民生活的歌曲。蒙古民歌根据其音乐特点分为"乌尔吐"歌曲(即长调子歌曲)和"乌火尔"歌曲(即短调子歌曲)两种。前者有着自由的节奏和悠长的气息,速度缓慢,音域宽广;后者则具有鲜明规整的节奏和轻快的速度。
蒙古民族音乐基本上是以不带半音的五声音阶构成,其五阶中每个音皆可作为调式主音。以徵音和羽音作主音的调式更为常见。曲调起伏较大,常用六、七、八、九、十度的大跳;音域也较宽,一首歌曲常常包含十四、五度,给人以辽阔、奔放的感觉,表现了蒙古人民豪放的性格特征。演唱方法为真假嗓分别使用,并且由于定调较高,更显得音调高亢、嘹亮、富有变化。演唱者常在演唱悠缓的长音时加入一些装饰音或装饰性的颤音,以造成活泼的情绪或委婉的风格,并往往以长音后的短小上滑音结束句,使曲调柔和圆润。此外,在蒙古还有一种叫做"潮尔"的演唱方法,就是"呼麦"。这种方法是利用口腔内的空气振动声带产生共鸣,并巧妙地调节舌尖的空隙,从基音中选择它所包含的不同的泛音,于是形成在持续低音的基础上,不断地产生高音区的曲调。使用这种方法演唱,可以清晰地听到一个人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即高音区的曲调和低音区的持续音。不过这种方法大部分是由两部分人来演唱,即几个人唱持续低音,一个人唱高音曲调。
蒙古民族音乐的节奏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节奏比较清楚,常见的是二拍子或四拍子,虽有复合拍子,但其性质仍为二拍或四拍。另一类节奏则很不明显,速度也较缓慢,实际上许多乐曲的节拍是不能用小节线来划分的。即使以某种节拍划分,其每拍的时值也不一定绝对相等,而且轻重拍的区分也不明显。因此,可以说,蒙古民歌是一种"曲调性强、节奏性弱"的歌曲。蒙古常用的乐器是马头琴、火不思、四胡、三弦、蒙古筝、蒙古琵琶、胡笳、兴隆笙以及笛子等。蒙古器乐的特点是柔和、安静。上述乐器中马头琴是最有代表性的乐器,音色低沉柔美,音量不大,表现力丰富。除了为民歌与说唱伴奏外,还常用于独奏与合奏;不仅演奏旋律,而且适宜于表现马匹的奔跑与嘶叫。蒙古的器乐曲多半是民歌旋律的器乐化。 蒙古族音乐既有全民族的共同风格,又有各个地区的独特风格,堪称绚丽多姿,异彩纷呈。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在不同地区繁衍生息的蒙古部落,仍残存着一些氏族部落时代的痕迹。
无论在生活习俗、语言、习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对于地方音乐风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况且,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基础文化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又受到诸如战争、部落迁徙,以及与其他民族文化交流等条件的影响,其音乐风格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
从历史上看,蒙古音乐地区风格的形成与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3世纪初以来,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经过忽必烈建立元朝,蒙古高原上的诸多蒙古部落,最终形成了一个民族共同体。随着民族共同语言与生活习俗的形成,蒙古人所操场方言与区域性音乐风格,经历了一场“由多而少”的发展过程。原先数十百计的方言与诸多区域性音乐风格,逐渐趋势于削弱或消亡。元代近百年之内,蒙古音乐统一的民族风格基本形成,但其中又包含着三个主要的地区风格:即中部音乐风格区、东部科尔沁音乐风格区、西部斡亦剌惕(瓦剌)音乐风格区。从宏观上说,明、清以来蒙古族音乐的所谓地区风格,不过是上述三种音乐风格发展嬗变、分化整合的结果罢了。元朝灭亡之后,蒙古族音乐的地区风格,又经历了一场“由少而多”的演变过程。达延汗时代结束后,蒙古汗权再度衰落,地方割据势力崛起,蒙古草原重新陷入了诸侯混战,长期分裂的局面。由此,音乐上统一的民族风格受到了削弱,而地区风格则随之勃兴。诸如永谢布、乌梁海等蒙古部落,当时均十分强盛,有其自己的独特的音乐风格。后来或因战败,或同化于其他部落,这些部落的音乐风格便逐渐消失了。
蒙古族音乐地域性风格的最终形成,大体是在清代中期。清朝征服蒙古以后,统治者对蒙古实施隔离政策,“分而治之”。故蒙古族音乐的地方风格非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强化。然而,自鸦片战争至清朝覆亡,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动荡,塞北草原亦卷入了大变革的浪潮。在新的形势下,蒙古族音乐的地域风格受到猛烈冲击,再度出现了“由多而少”的发展趋势。直至晚清,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音乐,大体形成了五个基本风格区和三个派生风格区。这八个地域性音乐风格,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一直保持至今,尚未出现根本变化。
蒙古音乐的民族风格与地域风格形成的诸多因素中,调式问题素来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地域性音乐风格的鲜明特色,往往通过某些独特的调式体现出来。诚然,蒙古族音乐属于中国音乐体系,其调式思维的基础是五声音阶。我国古代音乐理论中的“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调式体系,并非只适用于汉族音乐,而是概括了我国乃至亚洲诸多民族音乐的调式规律,包括蒙古族音乐在内。然而,“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调式体系,只是研究蒙古音乐调式的基本框架,而不是现成结论。何况,在蒙古族民间音乐中,除却五声音阶之外,还存在着六声音阶、七声音阶、乃至蒙古族固有的一些特殊调式。但它们赖以发生的律学依据,不是西洋的“十二平均律”,而是中国的“五度相生”体系,有其自身的特点,不能简单照搬西洋调式理论。